黎明與樂基兒(資料圖)
中新網10月23日電 香港“明報”報道,黎明自與樂基兒宣布離婚后,一直忙于工作,而樂基兒則在外游玩尋回自我逍遙自在,兩人完全兩種生活。最近有傳黎明因要付2億(港幣,下同)身家作為樂基兒的贍養費,所以要努力賺錢彌補自己的身家,同時又有周刊拍到他長途跋涉去長沙東安縣戶外體育場上演唱,場地被形容簡陋,似有失天王身份。不過黎明公開演唱,依然有經理人陳善之、助手及工作人員大陣仗伴隨。
記者昨日就黎明被指到長沙演出一事,向陳善之求證?他表示該演出是3個月前就簽約了的,其實是為一所醫療學院落成演唱。
同時黎明已答應為內地節目《中國達人秀》擔任夢想監察員,為新人達成夢想,也順道為自己的公司,看看有否新人能適合進入,據了解該節目的酬勞十分可觀。
至于樂基兒日前透露自己一向喜歡買房子,只要存夠錢就買,已在美國買了很多房子,現在開始在看菲律賓的房屋,反而在香港她沒有置業,只做其他投資,跟朋友合開了數間Club與Bar,最近又開了一間墨西哥餐廳;她自言喜歡旅游,所以每個月都會去一次旅行。
不過記者問到陳善之,樂基兒指美國的樓是自己買的,是否間接否認黎明送樓?陳善之稱這是兩個人的私人事,他不知道也不會過問。他稱樂基兒已確定11月2日出席香港的時尚活動,將再投身工作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