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場設計技術規范
風力發電場總體布局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入系統方案、土地征占用批準文件、地質勘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評價報告及國家、地方、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等技術資料。
風力發電場總體布局設計應由以下部分組成:
1風力發電機組的布置。
2中央監控室及場區建筑物布置。
3升壓站布置。
4場區集電線路布置。
5風力發電機組變電單元布置。
6中央監控通信系統布置。
7場區道路。
8其他防護功能設施(防洪、防雷、防火)。
風力發電場總體布局,應兼顧以下因素:
1應避開基本農田、林地、民居、電力線路、天然氣管道等限制用地的區域。
2風力發電機組的布置應根據機組參數、場區地形與范圍、風能分布方向確定,并與本場規劃容量、接入系統方案相適應。
3升壓站、中央監控室及場區建筑物的選址應根據風力發電機組的布置、接入系統的方案、地形、地質、交通、生產、生活和安全要素確定,不宣布置在主導風能分布的下風向或不安全區域內。
4場區集電線路的布置應根據風力發電機組的布置,升壓站的位置及單回集電線路的輸送距離、輸送容量、安全距離確定。
5風力發電機組變電單元布置依據場區集電線路的形式而不同:采用架空線路時,該單元應靠近架空線路布置,采用直埋電纜時,該單元應靠近風力發電機組布置,并要保證其安全距離,必要時設置安全防護圍欄。
6中央監控通信網絡布置應根據風力發電機組的布置,中央監控室的位置及通信介質的傳送距離、傳送容量確定。
7場區道路應能滿足設備運輸、安裝和運行維護的要求,并保留可進行大修與吊裝的作業面。
8場區內道路、場區集電線路、中央監控通信網絡、其他防護功能設施之間的布置應滿足其相關規程、規范的電磁兼容水平和安全防護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