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如何設計碳稅路線圖?
????——就溫室氣體排放稅費法律問題訪中國社科院專家常紀文
????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今天在丹麥哥本哈根開幕。在這次會議上,世界各國的首腦將對后《京都議定書》階段溫室氣體排放與控制的權利和義務問題進行協商,并有望達成《哥本哈根議定書》。
????在溫室氣體排放與控制的權利和義務問題上,一些發達國家準備設立針對發展中國家的碳關稅或者邊境調節稅制度,并在wto規則之中尋找法律依據。為此,一些學者提出,我國可實施溫室氣體排放稅(費)或者碳稅(費)制度,以進一步加強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
????我國如何應對這些發達國家的“制裁”?我國是否有必要出臺溫室氣體排放稅?何時開始征收、面對哪些行業征收、稅費標準又該如何確定?中國環境報記者近日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主任常紀文進行了采訪。
????焦點
????核心問題
????我國是否有必要出臺溫室氣體排放稅費?
????專家觀點
????其實施是早晚的事
????記者:我國是否有必要出臺溫室氣體排放稅費?
????常紀文:今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對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需要采取的措施做出了規定,同時反對西方發達國家利用氣候變化設立貿易壁壘。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最近指出,無論是碳關稅還是邊境調節稅,對我國的經濟發展都會產生很大的挑戰。
????只有進一步節能減排,才能逾越西方發達國家今后可能設立的貿易壁壘。溫室氣體排放稅(費)或者碳稅(費)政策可以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鼓勵低碳經濟的增長,跨越西方國家設立的貿易壁壘。
????在國際政治和國內資源供給的雙重壓力下,溫室氣體排放稅費或者碳稅(費)政策在我國的實施,將是遲早的事。
????記者:如何確定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名稱?
????常紀文:其名稱確定應該考慮到中國環境費可能向環境稅轉變的問題。目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境保護部等正在進行研究,準備向國務院提出排污費改為環境稅的建議。今年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要加強開征環境稅方面的研究。
????費改稅既有利也有弊,有利之處是稅由環境部門核定,稅務部門征收,稅收全部上繳國庫,納入預算體系。弊處是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核定和監管的積極性會大打折扣。
????在中國,要搞好環境保護,必須依靠基層的力量,否則改革就可能失敗。目前雖然有一些費改稅的試點,也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效果,但是在欠發達地區,費改稅總體上推行難度很大。如果我們要對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采取經濟激勵措施,可考慮征收溫室氣體排放費,等環境稅政策出臺后,再改為溫室氣體排放稅。
????記者:溫室氣體排放稅費屬于哪一類環境稅費?
????常紀文:我國立法目前沒有明確“大氣污染”的概念,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訂)關于“水污染”的定義模式,目前在中國,二氧化碳不屬于污染物質而屬于環境影響物質。而且,我國正處于發展階段,不宜將二氧化碳作為污染物質,不宜將溫室氣體排放稅(費)或者碳稅(費)定性為環境污染排放稅(費)。
????所以,應將溫室氣體排放稅(費)作為環境稅(費)中的環境影響稅(費)對待,而不應作為環境污染排放稅(費)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