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一百個捷克
太陽能投資者和商人聚集在位于布拉格的捷克議會前,以抗議對
太陽能電站征收新的
太陽能稅。這是捷克共和國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工業和貿易部堅持
太陽能稅應該確保投資太陽能電站的投資者在15年之內收回成本,這是由2005年起,法律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生產而規定的。捷克政府希望借此以限制電力價格在2011年大幅上漲。
“獨特的”太陽能稅介紹
太陽能稅將從在2009和2010年投資產能30kWp以上的太陽能電站的太陽能投資商的上網電價的收入中收取。在當地投資者強烈抗議之后,代表們決定把征收太陽能稅的期限限定為三年(2011-2013)。稅收額度將有所不同,從26%到28%不等。
光伏 光復能 太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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