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戰(zhàn)婉青)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fā)改委等四部委又批復了第二批推廣城市名單,沈陽市成為12個城市之一。
這也意味著,今后沈陽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將享受到國家的補貼政策。
與此同時,四部門還聯合發(fā)布通知稱,從今年開始,將對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進行下調。沈陽也將執(zhí)行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新標準。
據介紹,新的補貼標準為: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調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調10%,新政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2013年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標準為:充滿一次電能跑80公里至150公里的,補貼3.5萬元;150公里至250公里的,補貼5萬元;超過250公里的,補貼6萬元。
相關補貼資金直接預撥給汽車生產企業(yè),消費者則將以扣減補貼后的價格直接購買。
汽車業(yè)內人士介紹,新能源汽車跟普通燃油汽車相比經濟實惠,同樣是跑100公里,燃油汽車要耗7升左右的汽油,按照每升7.4元計算,需要50多元,而新能源汽車跑100公里只需要15度電,不到10元錢。同時,純電動汽車沒有排放污染氣體,這將對降低空氣中的PM2.5含量、減少霧霾天氣、治理大氣污染等具有重要意義。
(原標題:沈陽入選第二批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