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今年的“兩會”提案,環境保護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話題。
垃圾處理,無疑成為今年地方“兩會”環境保護提案的流行詞,加強監管和出臺地方性法規成為新的話題;與垃圾處理相關的聽證會,成為關注的焦點,不少人呼吁為聽證會立法;針對湖泊立法,代表、委員言辭懇切,憂心忡忡;而農村環保、城市新問題、地方法規,在眾多熱議話題中成為不可忽視的重點。
出臺地方法規強化監管,加強信息公開助推垃圾焚燒
怎樣才能妥善處置好每天產生的大量垃圾,又能確保垃圾填埋場周邊環境不受困擾?這成了北京市人大代表王維平的一塊“心病”。王維平曾到多個國家考察,他認為,北京市垃圾處理的設備很先進,操作運行不規范是導致垃圾處理單位出現超標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須加強垃圾處理運行工作的監管力度,才能除去眼下的病根兒。
廣東省人大代表端木達的想法和王維平不謀而合。他認為,垃圾處理主要是管理問題。如垃圾填埋設計能力和實際吸納量不一致導致垃圾露天堆積、垃圾在壓縮和運輸過程中不封閉導致污水外流等。
“我國目前沒有頒布過任何一部關于垃圾焚燒的操作運行規范,針對垃圾處理單位的監督處罰機制至今也沒有建立。”王維平建議北京市率先出臺相應的地方性法規,“有法可依才能確保今后監管到位。”
針對垃圾焚燒廠建設難過公眾關的現象,北京市政協委員、民建北京市委常務副主任任學良表示,北京垃圾管理機構對垃圾處理中的信息公開不到位,使公眾對垃圾處理的“公益企業”不信任,導致一些擴建項目無法正常運行。
無獨有偶,在廣東省“兩會”上,許多代表也對垃圾焚燒提出反思意見:之所以引起民怨,問題不在垃圾焚燒技術,而是有關部門的處理方式和垃圾焚燒配套處理方式存在問題。
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市黃埔區城建黨工委書記吳穗生建議,政府應提前公布環保設施的建設規劃等有關情況,讓群眾及早心中有數,給公眾選擇居住環境的機會。只要相關部門更新觀念,改進工作處理方式和垃圾處理質量,民眾最終會接受垃圾焚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