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日報訊 近日,我市第六批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項目財政專項獎勵資金開始發放。今年,共有78只符合生態環保專項資金獎勵條件的項目獲得369萬元獎勵。
生態環保專項資金是由市財政安排的專項用于獎勵本市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恢復、污水控質減排以及農村區域環境污染綜合防治等建設項目的專項資金。生態環保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700萬元,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和“鼓勵先進、強化示范”的原則,根據輕重緩急,每年安排一次。
2008年我市適時對原《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專項資金使用及獎勵辦法》進行了修改,對項目的獎勵標準進行了大幅度提高。目前,我市已將創建市級合格飲用水源保護區、工業企業中水回用項目、工業企業排污在線監控設施項目及各級生態鄉鎮、綠色醫院、飯店、社區、學校創建等都列入生態環保專項資金的獎勵范疇。六年來,我市共發放生態環保專項資金6批,獎勵項目485只,共計近2000萬元,這些獎勵資金對發揮經濟杠桿作用、促進全市生態建設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宣梅 龔潔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