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一個2006年就開始試生產的環保項目,過了4年多時間,至今仍未通過項目環保竣工驗收。
這個時段已遠遠超過了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規定的“建設項目在試生產3個月后必須經環保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生產”的期限,變成了一個“環保企業”不環保的警示案例。
負責人拒簽檢查記錄
據了解,這個硅酸鹽熟料生產線項目由山西晉投立唐環保建材有限公司投資7300多萬元興建。
按照當初的預期,這個項目每年可消耗電石渣35萬噸、其他工業廢渣5萬噸,廢渣利用率達到95%以上,不僅使廢物得到循環利用,還可以年繳利稅1000余萬元,同時可使太化集團氯堿分公司堆積如山的電石渣污染環境狀況得到根本好轉。
然而,時至今日,這家企業的違法行為并非只是項目未經環保驗收。
為此,太原市環境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按規定程序辦理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手續,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生產;對電石渣堆場采取圍擋或覆蓋等有效揚塵防護措施,同時對廠區及周邊散亂堆放的物料進行清理,并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