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轉請研究處理〈江西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開展2009年環保贛江行活動情況的報告〉及審議意見的函》(贛常辦文〔2009〕68號)的要求,受省政府委托,省環保廳會同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等有關部門對2009年環保贛江行活動情況的報告及審議意見(以下簡稱“報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逐條進行了認真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實措施,并認真進行了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整改基本情況
(一)以全面貫徹水污染防治法為契機,大力加強水環境保護
1、強化水體保護。編制江河源區、水源涵養地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尤其是制定完善江河、湖泊及其岸線的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規范建設行為。各設區市根據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落實規劃的各項要求。贛州市以整治桃江流域(全南—信豐段)為切入點,以點帶面,開展桃江流域綜合整治工程。特別是針對桃江流域稀土礦山開采企業的污染問題,提出了專業性、可行性較強的處理方案,要求龍南、定南、信豐縣政府及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根據礦點布局、水流狀況,采取分塊收集、集中處理(設置污水處理站)的辦法,對廢棄稀土礦點殘留在山體中的氨氮和現有稀土開采中無法回收的浸出液進行有效處理,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2、大力推進生態河濱(湖濱)帶建設。在主要河道、湖泊內和距岸線或堤防
3、開展流域環境綜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重點加強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萍水等主要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建立流域污染防治協商機制,實現上、中、下游水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統籌流域水資源分配。強化水土流失防治。大力推廣山江湖工程小流域綜合治理經驗和模式,積極開展水土保持生態修復,繼續抓好“五河”上游的水土保持工程,強化對縣鄉公路、重大項目建設和城市新區開發的水土流失防治。
(二)以加快推動綠色生態江西建設為抓手,探索環境目標考核機制的建立
為加快推動綠色生態江西建設,省政府印發了《關于繼續實施山江湖工程推進綠色生態江西建設的若干實施意見》,主要目標是:到2010年,主要河流、湖泊水質監測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85%以上,縣以上城鎮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森林覆蓋率達63%,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綠地率達3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10平方米,村鎮自然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建立機構健全、運轉高效、監管有力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執法監督體系。
為確保綠色生態江西建設目標的實現,我省正積極探索建立有利于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領導干部考評考績體系,將生態省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黨政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從體制上、制度上引導各級各部門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推動生態省建設。目前,我省正在加快五河一湖流域的縣(市)過境斷面水質監測體系的建設,爭取逐步建立水質變化獎懲制度,要以考核到位來確保責任明確、任務落實,考核結果列入有關領導及部門工作業績年度考核內容。
(三)以推動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為載體,加大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
為切實保護好鄱陽湖“一湖清水”,維護我省良好的生態環境,改善城鎮居民人居環境,我省各地以推動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為載體,加大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截至2009年底,全省84個縣(市、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階段的任務已全面完成,工程進入竣工驗收和試運行階段。隨著城市污水處理廠相繼投入使用,我省水環境質量將得到明顯改善。同時,各地以城市污水處理廠為載體,積極推動城市水環境綜合整治,以“愛水、親水、護水”為目的,營造良好的城市水環境,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如南昌市積極開展城市內湖及艾溪湖、玉帶河的整治,加快“一江兩河八湖”引水活化工程建設,活化水系,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環境。九江市以治理甘棠湖、南門湖為重點,加強水環境整治;吉安市采取八大工程措施,開展城區后河綜合整治;新余市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完成了“一園、二橋、三路、四岸、五湖”建設任務;宜春市以創“三城”活動為載體,對秀江河道進行了清淤和整治,強制性地取締了河道上游106條非法挖沙船,使秀江重現昔日風采,清澈見底。景德鎮市制定了《昌江河(城市段)水質富營養化防治方案》,加大了對昌江河綜合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