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天公布近期發生的6起重大環境事件后,昨天,國家
環保總局再次公布了11家掛牌督辦的污染嚴重的企業名單。
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還表示,將對全國127個分布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附近的重點化工、石化項目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和應急預案排查,并將排查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
潘岳在去年接受《新京報》的一次專訪中曾經表示,“對違反
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今后點名批評將越來越多”。的確,在過去一段時期里,像
環保總局這樣高密度地公開點名地方污染項目和企業,還并不多見。?
當前,“
環保重要”應該說正在成為各級政府官員的共識,至少沒有人會公開對此表示異議。但是,在不少地方,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形勢,
環保卻成了“口頭上的巨人,行動上的矮子”。?
有些人談起
環保來頭頭是道,但落實到行動上卻裹足不前,這樣的狀態導致了環境治理進展緩慢,污染事件屢有發生。?
在去年6月的一次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
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稱,“地方保護主義是
環保總局非常頭疼的一件事”,在基層,環保部門的檢查權往往被各類“土政策”阻擋,責令企業停產治理或者限產治理等建議,常常不被地方政府采納和批準。?
甚至,在
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行動中,竟然清理出了208件基層政府制定的地方保護的“土政策”。?
對“地方保護主義”這個詞,恐怕大多數人耳熟能詳。大凡國家的方針政策到了地方出現“腸梗阻”,板子總要打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屁股上,久而久之,“地方保護主義”演變成了某些上級部門推脫監督責任的常用詞。可是,公眾想知道的是,“地方保護主義”究竟是什么“地方”,又是怎樣“保護”的??
要使良好的政策得到真正的貫徹執行,必須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對環保而言,比如落實地方政府環保政績考核體系,制定和落實關于違反
環保法律法規的行政處分辦法,使地方官員不敢違反
環保法律法規;中央往各地調派專職環境督察員,直接掌握第一手資料,消除瞞報、謊報現象;查處典型案件,建立案件移送、移辦、聯合辦案制度,擺脫與當地的利益糾纏,等等。但在諸多措施之中,不能忽視“公開點名”的巨大作用。?
習慣用一言以蔽之的“地方保護主義”來代替對具體問題的揭示,表現出了對時下現代執政理念的格格不入。在現代社會,公眾對政府的施政過程有知情權、監督權,要民主執政、科學執政、依法執政,讓公眾了解實情是第一步。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更看重環保總局所建立的環保信息披露制度,把問題披露于公眾面前,哪些“地方”在保護污染企業,相關政府官員是否受到了處分,公布這些細節,可以更好地打破“地方保護主義”,有利于發動公眾對環境事務進行監督,有利于達成環境領域的社會共識,實現社會共贏。?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這是現代政府運作的核心理念之一。聽任甚至掩飾“地方保護”的存在,實際上是對“地方保護”的“保護”,或可稱之為“保護地方”。要打破“地方保護”,有必要打破“保護地方”。點名批評需要“對內不怕丑,對外不畏難”的精神,具有這種精神才是對國家、對人民負責的精神。環保總局對污染行為所進行的經常化的“點名批評”,值得更多的部門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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