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友等12家國內環境NGO聯名致信環保部,提請關注兩公司在上市環保核查期存在的環境違規問題。
本報北京訊(記者杜悅英) 日前,自然之友等12家國內環境NGO聯名致信環保部,提請環保部關注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電國際”)和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唐國際”)在上市環保核查期存在環境違規問題。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再融資環境保護技術報告》和《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技術報告》分別認為,在兩家企業的本次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時段,兩家企業均未出現違反環保法規問題。但12家環境NGO對此判斷存疑。他們表示,通過環境監管信息收集和分析,認為前述兩份技術報告的結論并不準確。
環境NGO稱,《技術報告》結論顯示,華電國際山東省核查企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為SO2、COD,均屬于污染物總量控制范圍。但環境NGO發現,淄博市環保局曾于2008年9月8日發布《關于2008年全市第二次環保專項行動第一次督查情況的通報》,稱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1#、2#機組脫硫工程未按期完成減排目標。《技術報告》顯示,華電國際本次再融資的環保核查期為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環境NGO發現的企業環境違規問題確實存在于核查期內。
環境NGO表示,存在環境違規問題但未被《技術報告》披露的華電下屬被核查企業還包括華電章丘發電有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和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有限公司。
環境NGO還發現,2009年上半年,屬于大唐國際環保核查范圍的云南大唐國際紅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存在脫硫設施沒有正常運行的問題,并被環保部通報。而《技術報告》顯示,大唐國際的核查期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環境NGO稱,大唐國際出現類似問題的還有河北大唐國際唐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河北大唐國際王灘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發電廠、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對此事的后續動向,本報記者將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