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籌建環境咨詢委員會,代表公眾對環保部門的工作發表意見,幫助市民維護環保權益
本報訊 記者陳微報道 沈陽市即將籌建環境咨詢委員會,用于幫助百姓行使環境保護方面的權利。
這個代表公眾行使環境權利的組織是按照國內首部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政府規章——《沈陽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的規定組建的。這部地方性法規究竟能給百姓帶來怎樣的好處?公眾的環境知情權通過怎樣的方式得到保障?記者昨日就此采訪了沈陽市環保局。
委員會將聘環境監督員
沈陽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喬旭正在幫助公眾代表籌建這個保障公眾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權利的組織。這個委員會將使公眾在行使環境權利時不再單打獨斗,而是有了統一的組織。“這個委員會將由政府官員、環境專業人士和公眾代表組成。”喬旭說,委員會將聘請環境保護監督員監督環保工作,并代表公眾對環保部門的工作發表意見。
公眾環境維權不再孤單
根據環保部門的分析,公眾在進行環境侵權訴訟時,最大的難題就是舉證,往往因為無法舉證而使得公眾喪失維護權利的機會。
在新《辦法》中,明確規定環保部門在污染侵害案件中,應該對公眾的舉證提供支持。市民于戈認為,這樣市民在環境侵權案件中就可以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權益。
污染企業須定期公開信息
除了政府發布的環境信息之外,被環保部門認定為規模較大或污染排放量較大的企業必須定期向公眾公布本單位的信息,其中包括污染物的排放、對環境的影響、事故的預防措施、環境治理計劃及實施情況、企業環境管理等。對于違反規定未公布本單位環境信息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予以公布并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