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今日公告稱,公司于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環境保護廳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紫金山金銅礦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并罰款956.31萬元。公司決定放棄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并將及時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決定。(10月8日《第一財經日報》)
福建省環保廳開出的這張天價罰單,不僅是對污染企業的重罰,更找回了丟失的環保尊嚴。任何人、任何企業,只要造成了重大污染和社會危害,依照《環保法》規定,環保部門就應理直氣壯實施天價處罰,不因為污染者是利潤大戶而網開一面,不因為權力暗中袒護而不聞不問,更不會因為上級領導的直接過問、說情而大事化小。只有讓污染者付出慘痛的經濟代價,才能喚醒人們不以為然、懈怠松垮的環保麻木意識,只有環保執法斬釘截鐵、真刀真槍、敢于碰硬,堅持到底,環保事業才能得到健康發展。
可遺憾的是,每當環保執法觸碰到地方GDP和地方稅收的時候,環保部門也會成為弱勢群體,顯得很窩囊。環保官員服膺國家法規,但更要聽命于上級行政指令。上級領導一聲令下,該處罰的就免予處罰,該重罰的就成為空談,環保執法往往會成為多此一舉,環保成為某些行政長官的附屬品,環保執法在強勢行政指令面前低人一等,低三下四,如綿軟的面條,環保效應就會大打折扣。
各地環保部門都應該學學福建省環保廳的理直氣壯,賦予環保執法部門獨立的執法權和依法處罰權,讓“環保天價罰單”成為環保執法常態,讓更多環保不良行為受到糾正和重罰,讓環保部門在GDP崇拜面前不再成為唯命是從的弱勢群體,而成為了敢說敢做的執法和尊嚴主體,人們期待的環保優良才能得到真正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