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宇)昨天,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授予了全國108個縣(市)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的稱號,北京延慶縣在列。
綠色能源縣是“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新農村建設重點工程。開展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主要目的是通過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建立農村能源產業服務體系、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和管理等措施,為農村居民生活提供現代化的綠色能源、清潔能源。
經各省(區、市)推薦和專家評審,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和農業部決定,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基礎較好、成績突出、發展目標明確、管理體制健全的北京市延慶縣、江蘇省如東縣等108個縣(市)授予“國家首批綠色能源示范縣”稱號。國家將對符合條件的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