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 2010年度報告》時表示,現在有關部門正在積極地研究征收環保稅的問題,在“十二五”期間有可能開始征收。碳稅還處在繼續研究階段,但是我國在“十二五”期間,會更多地利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來實現碳排放強度降低的目標。比如已經在天津、北京、上海和一些地方,探索開展碳交易,在“十二五”期間可能會走得快一些。
5年減排二氧化碳15億噸
解振華表示,按照節能減排工作的安排,“十一五”期間,我國有可能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將近15億噸以上。中方將一如既往地發揮建設性作用,與各方一道,共同為坎昆會議取得積極成果而不懈努力。
1.5億國人在貧困線下
“‘十一五’期間,我國確定了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又進一步規定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提出了非化石能源,也就是零碳的能源、新的能源占一次能源的15%,森林的碳匯要大幅度增加的目標。”解振華表示,按照氣候變化國際公約的要求,發展中國家,在得到發達國家資金技術支持的情況下,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采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中國是在沒有得到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支持情況下,利用本國的資源,自主、自愿的進行減排。
解振華表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人均GDP只有3700多美金,世界排序還是在100位左右,按照聯合國貧困標準,我們還有1.5億人處在貧困線標準以下,應該說,中國還需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同時還要應對氣候變化。“對于中國來說,公約、京都議定書巴厘路線圖、《哥本哈根協議》要求發展中國家做的,我們都做了,而且在有些方面我們做得還是不錯的,但是我們絕對不會接受超出發展中國家能力的義務。” (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