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田玥)11月23日,根據國家環保部對86個重點城市的空氣質量日報顯示,當日蘭州污染指數為353,空氣質量仍為重污染,污染指數仍列全國之首。繼11月21日以來,蘭州市區污染指數連續3日均超301,且均為重污染。按照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在2009年12月8日下發的《關于全力做好城區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之規定,當空氣污染指數達到301(重度污染)并持續3天以上,應當啟動I級預警(紅色預警)。但記者當日從蘭州市環保局得到的答復是:經與氣象等相關部門協商后,暫不啟動紅色預警。
據了解,為改變當前的污染天氣,環保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大檢查力度。一方面加大對污染源特別是重點污染源、燃煤鍋爐和停產企業的監測和管理,確保燃煤質量和煤場防塵措施、污染防治設施、廢水排放等情況。另一方面,將及時與氣象部門聯系,密切關注大氣污染狀況,以便采取相關措施。
“之所以沒有啟動紅色預警,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蘭州市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說:
● 一是造成連續3日重污染的“污染源”是冷空氣入境,帶來了輸入性沙塵,并非全是城市自身污染源造成的;
● 二是我們平時看到的空氣質量日報的時間段,實際上是前日12時至當日12時監測到的空氣質量,因此無法體現全天的空氣質量;
● 三是根據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的預測,11月24日,蘭州市區空氣質量會有所好轉。記者登錄國家環保部網站發現:11月24日,重點城市空氣質量預報顯示,蘭州污染指數為80-100,空氣質量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