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聽證稿)》(簡稱《規劃》)將于下周四在市環保局舉行聽證。《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將按照分區控制、分類指導原則,開展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在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的核心區域等生態環境重點區域嚴格保護,禁止一切開發建設活動。同時,輕型汽油車明年7月執行國Ⅳ排放標準,市中心空氣污染壓力較大區域道路限行,“黃標車”將逐步采取二環內限行措施。
“黃標車”二環內逐步限行
《規劃》提出,新車逐步實施嚴格的機動車排放標準。轎車等小于3.5噸的輕型汽油車于2011年7月1日起執行國Ⅳ標準;重型柴油車分別于2011年1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執行國 Ⅳ和國Ⅴ標準; 重型汽油車分別于2010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執行國Ⅲ和國Ⅳ標準。
加強對公交車、出租車等高頻率使用車型的監管,強制將其改造為燃氣或雙燃料汽車;推進清潔動力汽車,以管道天然氣工程為依托,全市配套建立40座CNG加氣站,確保 2015年80%的出租車和公交車等高頻使用車型燃用天然氣。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限制和減少機動車使用;繼續推進環保分類標志工作,市中心空氣污染壓力較大區域道路限行,逐步對黃色標志的高污染車輛采取二環內限行措施。
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實施分區控制
“十二五”期間,環保部門將以昆明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治理為突破口,著力解決關系民生、影響突出的環境問題,實現城市環境質量的改善和提升;實施分區控制、分類指導,開展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在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的核心區域等生態環境重點區域嚴格保護,禁止一切開發建設活動;在其他生態環境狀況較好且生態環境敏感的區域,重點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限制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開發建設活動;在開發強度大、環境容量不足或已經產生較為突出環境問題的區域,限制加重或惡化已有生態環境問題的經濟產業發展,開展重點生態環境治理;在其他區域,在調整優化產業發展的同時維護生態環境質量。
滇池流域內原則上不再布局新工業項目
在循環經濟與產業結構調整方面,《規劃》提出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在第二產業中的比重,全面升級第三產業,提高第三產業產值。“十二五”期間,滇池流域內除產業集聚區外,原則上不再布局新的工業項目,原有工業企業要逐步搬遷。同時,要制定嚴格的工業耗水標準,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項目實行嚴格的用水管理,禁止超標準的高耗水型企業進入昆明。通過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改善。滇池水質惡化的趨勢得到根本控制,部分水質指標有明顯改善。
昆明還將在噪聲達標區內開展“寧靜小區”創建活動,爭取在2015年之前,將全市的住宅小區全部建成“寧靜小區”。同時在全市開展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還林工作,按照“四退三還一護”要求進一步實施濕地建設與生態恢復。
《規劃》將于12月9日在市環保局舉行聽證,年滿18周歲的公民均可報名參加聽證會。12月2日前,市民可采用信函、傳真或網上報名方式參與聽證會,報名信函寄至昆明市環保局(郵政編碼:650032),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聽證報名”字樣;報名傳真0871-4145782;網上報名請登錄昆明市環保局網站(網址:www.kmepb.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表 。
記者 張錦(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