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文慧) 近來,在化工廠上建居民樓,有毒土壤可能危害居民安全的質疑,將“黃埔人家·長江明珠經濟適用房”項目推上風口浪尖。
昨日,武漢召開新聞通氣會,有關方面稱,已采取土壤修復措施,全面驗收合格后,可保證居住區的環境安全。
該項目的開發方江岸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徐利龍介紹,長江明珠項目位于江岸區諶家磯西流灣45號,原武漢市長江化工廠舊址,于2008年9月開始建設。該項目規劃用地110余畝,已建起15棟2235套住宅。
徐利龍說,開工前,曾委托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項目場地污染進行評估,結論為:“僅局部地塊存在銻超標,建議采用黏土覆蓋的土壤修復方案,其余地塊指標均符合標準限值要求?!笔『斯I放射性核素檢測實驗中心也對項目場地放射性進行檢測,結論為:“可以用來作為居住建筑用地?!?/p>
據悉,銻有一定的毒性,會刺激人的眼、鼻、喉嚨及皮膚,持續接觸可破壞心臟及肝臟功能,吸入高含量的銻會導致銻中毒,癥狀包括嘔吐、頭痛、呼吸困難,嚴重者可能死亡。
2008年,該公司委托中國地質大學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該校于2009年6月出具了正式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同年11月,武漢市環保局批復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
鑒于該地塊土壤修復工程專業性較強,今年4月,江岸房地產公司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中國地質大學設計修復方案,并負責全程施工。施工方采取土工膜覆蓋配合覆蓋支持土層、植被營養土層等方法,對土壤進行了為期4個月的修復。
9月,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受建設單位委托,對該項目部分內容進行了竣工驗收調查,認為“土壤修復工程完工后至目前,土壤中的銻尚未對地下水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項目采用了膜、黏土覆蓋的物理修復方法進行土壤修復工程……土方量滿足項目土壤修復需要”。
江岸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項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壤修復方案,下一步武漢市環保局將依法對該項目進行全面驗收,確保居住的環境安全,使居民放心入住。
建設方承認未及時向公眾公布環評信息,并表示,將積極與住戶協商達成共識,滿足住戶的訴求。
未經環評“明珠”開工興建
湖北日報訊 (記者文慧) 11月30日,一篇來自外埠媒體的報道稱,武漢黃埔人家·長江明珠經濟適用房小區,未通過環評、未進行土壤修復即開建,該項目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
這片引來爭議的土地位于諶家磯,原址是武漢市長江化工廠,生產車間、污水處理車間、廢物資源化車間,均分布在地塊的西部。1997年該廠停產,一個車間被一企業租下,主要生產電鍍添加劑。
2008年9月,江岸房地產公司在此地塊興建黃埔人家·長江明珠經濟適用房小區,直到2009年6月,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才面世,同年11月3日,武漢市環保局批復了長江明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批復指出,該選址土壤受武漢長江化工廠污染嚴重,項目未經環評已違規開工建設,且部分住宅已建成,土壤無法全面調查、監測并修復達到有關標準要求,項目選址滿足不了環保要求。
鑒于批復下達以前項目已開工建設且部分住宅已建成的事實,武漢市環保局要求,對于幼兒園以外部分建筑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和隱患,應當根據承諾負責妥善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此基礎上,2010年4月,開發方委托中國地質大學對污染土壤進行修復。中國地質大學的修復方法是采取土工膜和粘土覆蓋,將受污土壤隔離起來。8月,修復工程結束。
據介紹,目前已有600多戶居民在“長江明珠”項目辦理了購房手續,100余戶居民已入住。
亡羊莫忘補牢
為適應城市的高速發展,大量化工企業開始外遷。由于早年缺乏環保意識,絕大多數化工區的土壤受到污染,化工廠漸行漸遠的身影后,留下的是大片有待“消毒”的土地。
位居城市中心、土地面積廣闊、拆遷成本低廉,這樣的地塊讓開發商趨之若鶩。2008年以前,環境影響評價尚未成為建設項目的前置審批條件,開發商可繞過環評開工建房。當化工廠舊址上崛起一幢幢高樓時,樓里的居民不曾想到,今天的喜悅或許承載著明天的痛苦。
中科院生態所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受鎘、砷、鉻、鉛等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面積近2000萬公頃,如果這些土地未經修復就直接轉變為住宅用地,后果不堪設想。
一系列“毒地”事件已敲響警鐘:北京最大的居住小區之一天通苑,前身是垃圾填埋場,即使小區建設前對土地進行過環評,但居民仍對天通苑的環境安全擔心不已。2004年,北京宋家莊地鐵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時,由于地處農藥廠污染地段,未處理的土壤中的廢氣導致工人中毒。
有鑒于此,2008年環保部出臺《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提出應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和污染土壤修復制度,對污染企業搬遷后的廠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環保部門應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或個人開展污染土壤風險評估,明確修復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和技術要求,監督污染場地土壤治理和修復,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別是改為居住用地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
《意見》雖好,在現實中卻面臨“執行難”。武漢市環保局一位負責人說,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受污染土地修復及建設的專門性政策或法規,這方面的工作開展起來有一定難度。目前,公眾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相關部門嚴格把關,在現有法律法規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監管開發商履責,對受污土地進行修復后再開發,否則,恐懼不會停止。
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的產業升級,污染工業企業逐漸由沿海到內陸、由大城市向小城市甚至農村轉移。希望承接地政府在欣喜的同時,能切實把好污染防治關,莫讓原本健康的土地遭到荼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