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 譚萬能 實習生 毛姍姍 通訊員 鄧慧玲 岳棟 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正逐漸成為廣東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昨日,廣東省召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暨生態建設示范現場會,確定了“十二五”期間農村環保工作的內容。據悉,農村飲用水源安全保障項目、農業污染防治項目、土壤污染防治項目、農村生態示范創建及連片整治試點項目和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五大項目將是工作重點。
農村環保納入責任考核
作為“十二五”環保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將納入廣東省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中。
據悉,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和生態示范區創建等將作為重點工作,重點實施農村飲用水源安全保障項目、農業污染防治項目、土壤污染防治項目、農村生態示范創建及連片整治試點項目和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五大類工程項目,著力解決危害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威脅城鄉居民食品安全、影響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
據悉,省環保廳聯合有關部門擬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置,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大對粵東、粵西和山區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置、水源地水質監測以及與飲用水源保護相關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
根據會議要求,廣東省將在2014年前全面完成建制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報批工作,并建立和完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定期監測制度和水質信息系統;2012年前全面完成禁養區畜禽養殖場(區)清理工作,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尤其是東江流域等重點區域,要求于2010年12月底前依法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所有畜禽養殖場(區)的關閉或拆除工作。同時開展生態養殖和固廢綜合利用試點示范,力爭2012年全省規模化養殖場(區)廢棄物資源利用率達到80%,2015年達到90%以上。
鼓勵農村垃圾分類收集
環境保護作為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也是農村環保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十二五”期間,廣東省要求城市(包括縣城)、珠江三角洲的鎮一級原則上建成規范的集中生活污水二級生化處理廠;農村和山區、東西兩翼的鎮一級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結合的二級生化處理和厭氧-人工濕地處理設施,鼓勵雨污分流,減少處理量,降低處理成本。
生活垃圾處理方面,村鎮一級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原則處理農村生活垃圾,鼓勵農村開展垃圾分類收集。此外將開展重金屬污染場地土壤修復,啟動典型場地土壤修復試點,重點對Cd、Pb污染土壤開展生態修復試點和技術示范工作。
到“十二五”末期,廣東將力爭實現“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農業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劇的勢頭得到遏制,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和公眾環保意識明顯提高,農村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