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上午的整治行動中,五分局民警攔下了20余輛未粘貼環保標志的車輛。“巧合”的是,司機大多表示“前不久車玻璃撞爛了”,不貼標的原因是“來不及”。
對胡發林的行為,民警對其進行警告不記分。在交警的幫助下,胡發林將“三標”貼在了擋風玻璃的顯眼位置。
而另一輛開黑色本田的司機,由于車內沒有環保標志,交警對其予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交警表示,大貨車“入城證”的審核發放,排放標準是一條硬性標準,在整治行動中,交警將重點對貨車的“入城證”進行檢查。
交警提示>>>
車輛上路行駛必須粘貼年檢標志、保險標志、環保標志,并且要貼在前擋風玻璃右上角顯眼的位置。沒有年檢標志,罰款50元、記1分,扣車,并要求司機接受調查;沒有環保標志,罰款100元、記3分;沒有保險標志,罰款50元、記1分,扣車。
交管宣記者 黃云 攝影 方煒 實習生 王道 肖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