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曉亮) 昨日,省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驗收團召開會議,考核驗收團一致同意:西安市創建陜西省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通過考核驗收;公示10日無異議后,將上報省政府審議命名為“陜西省環境保護模范城市”。
據悉,在此次省級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標準中,西安市創模三項基本條件符合要求,24項考核指標中21項考核指標達標,三項基本達標,已達到了“創模”考核的各項要求。
三項基本條件是指完成省市人民政府下達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三年來城市轄區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城市環境保護投資不低于城市國內生產總值的1.5%。這三項西安均達到標準,其中,西安2009年的環保投資達到了81.75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3%,是考核要求標準的兩倍。
24項考核指標包括單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單位GDP用水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空氣質量全年優良天數大于全年天數的80%、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低于60分貝、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等。西安除了“萬元GDP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強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空氣質量全年優良天數大于全年天數的80%,SO2、NO2、PM10年日均值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城市水環境功能區和出境斷面水質達到相應標準”是“基本”達標外,其余21項考核指標均為“達標”。
昨日,西安市市長陳寶根表示,這次驗收意義重大,西安歷時9年的創模雖然取得了積極的進展,但作為地處西北內陸的特大城市,西安今后無論是發展還是環保,仍面臨著許多挑戰和困難;今后是西安發展的重要機遇期,有效破解資源環境約束瓶頸,無疑是西安加快發展的基礎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