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記者從杭州市有關部門獲悉,2011年,杭州市人大及政府部門的立法計劃已經出爐。
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計劃的總共有5部地方性法規,包括《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條例》、《杭州市西溪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杭州市學前教育條例》、《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條例》、《杭州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這些法規由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委組織起草。
正在征求意見的2011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項目(草案)則顯示,杭州今年有29部地方性法規、規章列入立法計劃,其中,5部是正式項目,11部是預備項目,其它的屬于調研項目。
列入立法計劃的,都是關系民生的大項目。比如正式項目中,地方性法規有《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條例》(修改)、《杭州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改);規章有《杭州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修改)、《杭州市危害社會治安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管理辦法》等。
本報記者 劉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