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法制日報記者吳曉鋒
據介紹,海南高院環境保護審判庭的主要職責是審理海南省轄區范圍內涉及水資源污染、空氣污染、放射性污染、噪聲污染和環境破壞等各類二審民商事案件(含資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審理涉及因環境保護方面不服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而發生的二審行政訴訟案件;審理行政機關因不履行環境保護職責而發生的行政不作為訴訟的二審行政案件;審理涉及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國家賠償的二審案件;負責全省環境保護審判工作的調研和指導,確保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積極參與環境資源保護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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