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2日電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12日上午表示,各級地方政府既要負責經濟發展,也要負責環境保護,既要完成經濟增長、職工就業、民生保障的任務,也要落實改善環境、保護人民健康的責任。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12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環保部就“加強環境保護”答記者問。張力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作以上表示。
張力軍說,關于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簡單地說,要發展,不保護環境,確實是很容易。要保護環境,不搞發展,也很容易。關鍵是既要發展,又要保護環境,做到環境和經濟發展相協調,里面確實有一個“度”的問題,掌握好這個“度”是政府的責任,特別是各級地方政府的責任。
他指出,如何掌握這個“度”,首先要解決地方政府的認識問題,“十一五”有很好的經驗,就是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制。
張力軍強調,地方政府既要負責經濟發展,也要負責環境保護,既要完成經濟增長、職工就業、民生保障的任務,也要落實改善環境、保護人民健康的責任。
他并表示,“十一五”我們在這個方面有很好的經驗,“十二五”將繼續按照這個經驗來辦,落實好2地方政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