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曾名列“污染城市”之一,該市原環保局長文鐵軍的“落馬”備受關注。昨天,記者從攸縣法院和攸縣檢察院獲悉,文鐵軍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129萬元、美金2000元,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該案目前已塵埃落定,文未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0年,文鐵軍在擔任株洲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陳某、何某等21人所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現金129萬元、美金2000元。
文鐵軍的判決書長達23頁,列舉其具體犯罪事實21項。作為環境保護的專業人士,文鐵軍做得更多的是跨越政策法律,違規審批、違規批準更改生產工藝、推遲重污染生產線的關停時間……其在任環保局局長期間,了難環保問題觸目驚心。
記者在判決書上還看到,文鐵軍的辯護人提出“近幾年被告人上繳市紀委紅包禮金7.18萬元,應從受賄數額中扣減”的意見。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文鐵軍上繳市紀委的紅包禮金屬于查明他受賄數額的范圍,故法院沒有采納該辯護意見。“文鐵軍是一邊在上繳紀委紅包禮金,一邊在了難環保問題受賄。”審案法官說。
湖南省經仕集團是株洲市環保部門的重點監控對象。2005年,文鐵軍讓經仕集團董事長唐某在株洲縣的氧化鋅項目順利獲得環保審批;2008年,文把該廠的燒結床列為第二批關停,增加了唐的盈利空間;2003年和2008年,該廠因環保問題被舉報,文幫他協調和疏通關系;對該廠“農賠”時給予支持;2008年,文允許該廠在結床工藝關停時改為爐排式燒結工藝;文撥給經仕集團30萬元煤改氣補貼資金。唐為了感謝文對他們企業的關照,于2005年至2009年共送給文16萬元人民幣和2000元美金。
株洲市石峰區白馬精煉廠煉鉛產生的二氧化硫廢氣對環境污染很嚴重。文鐵軍把該廠安排在第二批關停,讓其多生產了近一年時間。2009年年底,該廠法人代表吳某想進行技術改造,上一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煉鉛生產線,從而恢復生產。他為感謝文的關照,于2007年至2009年先后4次送給文共2.7萬元。
案發后,文鐵軍主動向株洲市紀委如實供認了上述犯罪事實,并已退繳全部贓款。法院認為,文鐵軍非法收受12位行賄人的財物,均系他以自己的職務為基礎,或者利用了與本人職務活動有緊密聯系的身份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王興夏 彭志敏 黃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