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昌4月10日電記者郭宏鵬黃輝江西省九江市環保局和廬山區政府8日下午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對涉排企業九江金源化纖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廬山區環保局副局長張昌華、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鐘聲被免職,九江金源化纖公司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總韓某被撤職。
4月7日,中央電視臺“新聞直播間”欄目播發《江西九江:醬色污水直排鄱陽湖》,報道九江金源化纖公司向鄱陽湖直接排放醬色污水。由于事發九江市廬山區,當地政府立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并迅速成立調查組,對九江金源化纖公司廢水處理及排放情況進行全面調查。該企業落后工藝槳粕生產線已于4月7日下午起停產整改。
新聞發布會稱,針對九江金源化纖公司的偷排行為,九江市環保局依法作出處理決定:責令限期治理,治理期限為3個月,限期治理期間責令停產整治;處罰應繳納排污費5倍的罰款;責成企業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責令企業迅速提出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如整改達不到環保要求,不得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