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6月3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伏擊守候兩周后,松江有關部門抓到正在傾倒廢酸的一輛槽罐車。據調查,該槽罐車已多次在紅先河附近傾倒工業廢液,自2011年1月以來傾倒廢液不少于10次,每次5-9噸不等。
擅自收集廢酸并偷倒入松江區河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7萬元。昨天,市環保局對位于浦東新場鎮滬南公路的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立案,并擬對其處以49萬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批捕。這是《刑法》修正案(八)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改為“污染環境罪”后,上海檢察機關受理的首例案件。
埋伏兩周抓住偷倒者
今年3月以來,松江區環保局陸續接到葉榭鎮政府及紅先河用水單位反映,紅先河水質出現異常。松江區環保局立即對沿岸企業開展排查,又與公安部門、葉榭鎮政府聯合,決定采取守候伏擊的措施,打擊違法行為。
經過兩周多的伏擊守候,今年3月27日晚7時左右,葉榭鎮聯防隊員在葉興路紅先河南約100米處,將正在傾倒廢酸者當場抓獲,傾倒廢酸的為一輛車牌號為豫P28879的槽罐車。松江區環保局接報后,環境監察和監測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并進行了調查取證和采樣監測。經查,偷倒者用槽罐車將工業廢液倒入雨水井,隨后流入紅先河,被抓獲時已有約8噸廢液排入雨水井并進入紅先河。根據監測結果,發現車內殘留廢酸pH值達0.3(屬于強酸),化學含氧量、氨氮、鋅、鉛等多項指標均嚴重超標。
據調查,該槽罐車已多次在紅先河葉興路和葉旺路附近傾倒工業廢液,自2011年1月以來共傾倒廢液不少于10次,每次5-9噸不等。
事件發生后,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迅速展開了調查處理工作。
查實11家單位違規
經環保和公安部門調查,該廢酸來自位于浦東新區新場鎮滬南公路的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根據偷倒者的供述以及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用酸客戶名單,市環境監察總隊對相關用酸單位進行了延伸調查,目前,已查實有上海巨航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存在將廢酸委托給無資質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且時間已持續1-2年,相關企業涉及寶山、奉賢、青浦、浦東新區等多個區。
目前,檢察院已對實施偷倒的2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這是《刑法》修正案(八)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改為“污染環境罪”后,上海檢察機關受理的首例案件。對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的3名有關責任人,公安部門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
市環境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擅自收集危險廢物,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7萬元。市環保局立案后,按照法規,對其擬處以直接經濟損失30%即49萬余元的行政處罰,這也是環保部門執法中處罰金額較高的案例。對11家非法委托給無資質單位處置廢酸的企業,市環保局也已立案,擬分別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12萬-16萬元不等的罰款。該負責人同時指出,這只是對其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該公司還必須承擔160多萬元的生態補償費用,用于生態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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