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8月26日消息:據《勞動報》報道,本月18日至24日的7天內,上海上空3次彌漫異味,上海環保熱線頻頻接到市民投訴。記者昨天了解到,即將于9月1日起實行的《上海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環保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規定》,并未將此類投訴納入獎勵范圍。不過,對于市民實名舉報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正在違法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的6類環保違法行為,一經核實將獲得1000元到1萬元的獎勵。
根據規定,市民可有獎舉報的6類環保違法行為分別為: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正在違法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車等方式偷排工業廢水、廢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為;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交由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處置以及無證收集、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或備案,非法轉移放射源或從事探傷作業的;在接受環保部門監管中,弄虛作假或者有謊報、瞞報情節的;其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嚴重危害環境的違法行為。
規定還明確了獎勵標準,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經查屬實的,一般按處罰金額的2%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元;處罰金額在5萬元以下或無罰款金額的,一般獎勵1000元。
有獎舉報獎勵對象一般為第一(時間)舉報人。舉報人應當對舉報的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環保部門核實后,根據違法行為性質和行政處罰情況,給予1000元至10000元的獎勵。獎勵金一般在環保部門核實并作出處罰決定后一個月內發放。
舉報例如水源地傾廢事件、大面積異味氣體泄漏事件、放射源失控事件、危險廢物非法處置造成嚴重污染的案件等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有助于環保部門及時處理突發環境事件、避免環境事故的發生或消除重大社會影響的,可獎勵5000元至10000元。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對于近段時間頻發的異味事故,市環保局已排查到兩家“老面孔”,一家是浦東曹路鎮東部的黎明垃圾填埋場,另一家為上海浦東美商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執法人員已對相關企業提出整改意見。不過,根據即將于9月1日實行的環保有獎舉報規定,市民對于此類異味事故的投訴尚未納入獎勵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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