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8時-晚8時禁止未達標車輛在主干道行駛
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雅琴)9月15日即將實施的第二階段環保限行規定有變化。昨日,東莞市環保局發出公告再次征求公眾意見,原定的全天24小時限行,將改為全天8:00至20:00限行。
具體規定為,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8:00至20:00之間,在東江大道、金鰲路、宏遠路、三元路、長泰路、新源路、翠峰路、東城東路、東寶路、莞龍路、東城中路大王洲橋至莞龍路口路段(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通行。
根據公告,發生改變的是第二階段限行管理,第一階段限制通行管理區域和路段不變。即從2010年9月15日開始實施,全天24小時禁止未持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環城路(不含)以內區域通行。同時,全天24小時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大道、體育路、勝和路、鴻福路和石竹路通行。
第二階段限行管理主要集中在南城、莞城、東城等市中心區。
目前,東莞中心區汽車接近30萬輛,約占全市車輛總數的30%,平均每平方公里1200余輛。根據推算,市中心區30萬輛汽車每年排放的總污染物達到了6.58萬噸,其中,一氧化碳4.97萬噸、碳氫化物0.60萬噸、氮氧化物0.9萬噸、顆粒物0.10萬噸。
環保部門表示,中心區域路段路口多,信號燈密集,車流量大,尤其在每天8:00至20:00時段內,交通流量處于高峰期,車輛行駛緩慢,經常處于怠速、非正常加速和減速狀況,汽車污染物排放量比正常行駛條件下要高許多。在這一時段采取限行措施能有效降低和控制汽車排氣污染物對大氣環境的貢獻率,確保市中心區空氣環境質量安全。
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說,限行時段從原來的全天24小時調整為分時段限行,一方面是讓受限車主有一個比較寬裕的適應和準備過程,盡量減少限行措施給自己帶來的不方便;另一方面,是促使限行機動車所有人顧全大局,盡快淘汰黃標車,為保護空氣環境質量和市民健康作出應有的貢獻。
對這個變化,市民如有意見可以致電蘇美蘭,聯系電話為0769-23391068,聯系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體育路15號
由于市區范圍內的客運公交車輛75%以上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在短時間內無法全部淘汰。該公告也明確表示,在限行區域內經檢測合格的國Ⅱ標準公交車輛補發綠色標志,實行黃綠標管理,暫不實施限行措施。
環保部門說,對這些車輛暫不實施限行措施,主要是為了市民出行方便,但公交車也要有限制措施,不能總讓市民有意見。因此,要求公交企業盡快淘汰黃標車,并且在實行黃綠標管理的公交車必須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制定嚴格的監管制度,保證穩定達標排放。
根據規定,凡在限行區內被抽檢或市民投訴經檢測不能達到國Ⅱ排放標準的公交車,即時恢復黃標車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門按黃標車沖禁區行為進行罰款200元,并通過媒體向市民通告,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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