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田玲玲 環保公司也要面臨一年一度的考試!根據市環保局日前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地環保公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東莞將實行環保公司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將責令限期整改,甚至取消其在東莞開展環保業務的資格。
《通知》稱,市環保局將通過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等形式對環保公司是否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考核。另外,將實行環保公司年度考核制度。環保公司每年需對本單位的環保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年度總結和考核自評。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對其進行審查復核后確定考核成績,考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60分及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者,將責令限期整改,甚至取消其在東莞開展相關環保業務的資格。
環保公司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則“不合格”:在城建的環保工程中存在偷工減料、捏造數據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在承接環保技術咨詢服務中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不按規定接受日常監督檢查、年度考核或在考核中提供虛假材料;年度總結和自評考核成績與事實嚴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