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環保部門獲悉,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建成投產以來,在環保部門的督促下,按環評要求建設相關的環保設施,但由于管理不到位,污泥清運不及時等原因,污泥受雨淋污染河道,造成河水氟化物含量嚴重超標致魚死亡,環保部門對此依法作出如下處理:
一是在已責成企業實施停產整治的基礎上,依法對企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罰款47萬元。二是責成企業按照環保要求擴建規范的固廢堆放場所;擴建應急池,梳理完善雨污管網系統;對調查中發現的廢氣治理方面的問題,責成企業對治理設施進行改造提升。
環保部門表示,將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增加環境監測頻次,向該企業派出駐廠監管員。同時強化公眾參與,請村民代表監督企業整改。
另悉:村民代表已開始進廠對停產情況進行監督。同時袁花鎮政府已組織污染責任企業對受污染的河段進行疏浚,將受污染的河水抽入污水管網進行處理。來源:海寧日報作者:徐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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