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海岸線很長的國家,但整個社會似乎對海洋生態安全問題異常陌生。國家海洋局可以利用危機提升社會對近海生態安全的重視,培養公眾成為海洋污染和治理工作的重要監督力量
渤海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已歷時3個多月,但溢油仍未止。國家海洋局9月18日發布消息稱,19-3油田C平臺附近仍有油花溢出。與此同時,事故各方的責任歸屬依然沒有得到理清,對受災漁民的賠償方案也遲遲沒有明確。
在康菲石油公司9月6日首次宣布將設立渤海灣基金后,9月19日,康菲公司再次宣布,該公司董事會批準設立第二項基金。但兩項基金的資金規模、法律依據,以及出資方、受益方等詳情,至今仍是謎。
“渤海漏油事故進展還是太緩慢了,相關部門和機構應盡快拿出拯救和補償受災漁民的更有力措施?!弊匀恢?微博)的總干事李波,在近日接受中國青年報(微博)記者采訪時說。
今年7月以來,自然之友等十多家公益組織連續發出三封公開信,希望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等相關單位阻止事態惡化,并呼吁國家海洋局盡快進行污染事故調查和處理。但李波告訴記者,三封公開信收到的效果不太令人滿意。
我覺得民間組織的行動有點像行為藝術
中國青年報:你們發出的三封公開信,得到了什么樣的回復?
李波:7月4日發出的第一封公開信,主要是要求肇事方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盡快向公眾公布事故詳情以及油污清理情況,并就污染環境和瞞報的行為向公眾道歉。不過康菲公司始終保持沉默。
第二封公開信是在8月初發出的,主要是希望國家海洋局加快漏油事故處理,特別是要明確事故責任方的責任,并明確賠付標準。8月中旬,我們還公開致信農業部和漁政局,希望他們依法公正處理渤海油污事件。其間,我們打電話到國家海洋局詢問進展,他們一位副局長很積極地回應了我們。他說,謝謝民間公益團體關注此事,他們正在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中國青年報:公開信的效果是否令您滿意?
李波:第一封公開信發出后,我們多次與國家海洋局溝通,感覺他們很友善,不論打電話、發傳真,都做了積極回應,沒讓公開信石沉大海。但總地來說,各方對漏油事故的處理進展不太令人滿意,就像擠牙膏一樣,捏一下才出來一點。更讓人遺憾的是,事故各方的責任歸屬依然沒有理清,對受災漁民的賠償方案也遲遲沒有明確。我們遲早要回過頭來好好反思這個事兒。
很多人說,民間組織發公開信只是搖旗吶喊,起不了太大作用。在海洋漏油污染這類比較大的環境事件中,我也覺得民間組織的行動有點像行為藝術。但中國面臨這么多環境問題,很多時候就連搖旗吶喊的人都非常少,呼吁了總比不呼吁強吧。
我們現在特想讓大家知道的是,環境利益是一項舉足輕重的公共利益,當它受到損害,整個社會都應聯合起來,施加足夠大的關注壓力,促使有關方面及時阻止污染蔓延。
為何中國公眾環境受害訴求可利用的法律手段如此單一
中國青年報:你們的第二封公開信提出,如果賠償方案遲遲不出,可能率先向康菲公司提起公益訴訟。你們采取行動了嗎?
李波:國家海洋局曾邀請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和達爾文求知社等三家民間組織參加會議。他們在認可民間組織關注海洋污染的同時,也認為民間組織沒有提起公益訴訟的資格。國家海洋局正著手啟動調查和確立污染和賠償責任的法律程序,并邀請民間組織協助搜集和整理國外的相關案例,為事件處理提供參考。
環境公益訴訟,是指環境傷害的非直接受害者,基于環境保護的公共利益,以停止環境傷害、恢復生態環境為目的,提出的公益訴訟。這樣的創新實踐,來源于3年前中國最高法院推出的環境法庭實驗。從那時起,環保公益組織作為原告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有了法律依據??上У氖牵壳?a href="http://www.hntv520.com" title="環保法" target="_blank">環保法庭的實驗還局限在有限區域內,沒有覆蓋到海域污染問題。
中國青年報:搜集、整理國外有關案例的過程中,有什么收獲嗎?
李波:非常多啊。我們找了一些值得參考的案例。比如,巴基斯坦在2003年因石油泄漏污染,引發巴基斯坦在憲法和石油污染相關法律的改進;美國美孚石油公司1989年在阿拉斯加發生了1100萬加侖(1加侖約等于3.8升——編者注)的石油污染案,美孚石油最終支出21億美元用于海洋污染恢復,另外支出了3.03億美元用于自愿協商賠償,以及2.87億美元用于漁民和印第安土著人群的訴訟賠償;2010年發生在墨西哥灣的英國石油公司石油泄漏和污染事件中,公司花費了數億美元的資金希望減輕海洋污染侵害,事發4個月后,公司事故賠償事務部接受了社會各界提出的10萬件賠償要求。法律專業人士預計,英國石油公司將在未來數年內深陷這些訴訟官司。
我一直不理解,為什么中國公眾在環境受害訴求中,可利用的法律手段顯得如此單一。我們應該趁著渤海漏油的契機,完善海事領域的公益訴訟法律框架。否則,受災漁民只能硬著頭皮自己取證,爭取民事訴訟賠償。那樣不僅操作風險太大,各種成本之高恐怕也讓人望而卻步了。
我國行業協會太弱勢,政府也為此陷入尷尬
中國青年報:據報道,不久前河北樂亭養殖戶訴訟被駁回,原因之一就是無法證明自己的損失與渤海漏油事故有直接關系。您怎么看?
李波:這對弱勢群體非常不公平。一家環保組織曾前往渤海一帶調查,發現污染依然很嚴重,特別是當地漁民受到很大影響,但沒錢去請專家評估。在這種情況下,法院為什么不能采用“被告舉證”的方式,讓康菲公司證明漁民受災與漏油污染無關呢?
在很多西方國家,如果漁民利益因生態環境遭破壞而受損,政府部門會及時開展客觀中立的生態影響快速評估,漁民協會也會自己尋找資源,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我們的相關部門雖然也在進行評估,但公開度和實施力度都不夠。首先,評估專家都有誰、來自哪里等信息應該公開;其次,專家的聯系方式應該公布,這樣受災漁民可以及時將資料發給他們;另外,評估進展情況也應該公開。如果評估結果一直不出,無法認定漏油事件與漁民受災有因果關系,民事訴訟很難在法院立案,這是讓老百姓打掉牙往肚里咽啊。
我曾在德國參觀一個核電廠的廢料處理基地。那個基地因國家在選址和管理方式上的決策失誤,需要巨額財政開支維持運轉。為了得到公眾諒解和支持,讓納稅人知道基地面臨的挑戰,他們每周都會邀請2、3個訪問團進核廢料廠參觀。
我相信,很多公眾也非常關心渤海漏油事故,關心周邊群眾的受災情況,也希望去現場看看。所以,國家海洋局或有關方面應該及時組織媒體考察團、民意代表考察團去實地考察污染的影響。這也應該成為信息公開在工作方法上的創新。
中國是一個海岸線很長的國家,但奇怪的是,整個社會似乎對海洋生態安全問題異常陌生。發生了那么大的污染事件,如果不把大家帶到第一現場去看,讓相關專家做講解,很多人可能就不會持續關注和監督事態發展。國家海洋局可以利用這次危機來提升社會對近海生態安全的重視,培養公眾成為海洋污染和治理工作的重要監督力量。
中國青年報:有專家提出,除了政府應幫助受災漁民取證外,民間組織也可以給漁民墊資。您覺得呢?
李波:在國外,確實有很多這樣的案例,但中國民間環保組織規模很小,沒能力籌款進行評估。西方國家在各個生產領域,都有很多生產者協會或行業協會。它們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協會會員只需定期交會費,協會就能在關鍵時刻站出來為他們發言、主張利益。我國行業協會還不發達,特別是小規模生產者經常處于孤立狀態,每當遇到困難,他們就會孤立無援、極其脆弱。
我國行業協會太弱勢,政府有時也會因此而陷入尷尬局面。一位商務部官員曾在WTO貿易談判的培訓會上說:他們深深感到在WTO談判過程中,政府的訴求非常需要行業協會的支撐和呼應。比如,美國鋼鐵行業有龐大的鋼鐵行業協會的游說團體,在WTO談判過程中,這些團體與政府能夠遙相呼應。我們平時不重視發展行業協會等民間組織,遇到問題時,政府部門即便同情利益受損的弱勢群體,具體處理問題時,也會有很多困難和無奈。
總之,如何讓漁民利益受到保護,避免將來再次出現目前的尷尬局面?第一,國家應組建專家團幫助漁民評估受損程度,并做到公正和公開;第二,國家應以此為契機,制定海域污染的環境公益訴訟法律框架;此外,應進一步推動行業協會等民間組織的發展,讓它們有能力保護行業生產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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