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北京9月21日訊 記者郄建榮? 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今天發布,其中部分指標已與國際接軌。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今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盡管我國的排放標準在加嚴,但我國制定標準時,不會“直接依據健康基準制定排放標準,或要求‘零排放’。”
吳曉青說,當前,我國環境仍然承受了巨大壓力,環境形勢十分嚴峻。
“以環境空氣質量為例,2010年全國六分之一的縣級以上城市、四分之一的重點城市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二級標準,一些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地區灰霾發生的次數居高不下。”吳曉青表示,我國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尚未將細顆粒物納入評價體系。
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迫切需要提高各行業的排放控制要求,降低排放強度,切實兌現環境成本。
吳曉青認為,雖然我國經濟總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二,但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綜合各方面因素,在制定排放標準過程中,“要很好地統籌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兼顧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他認為,制定排放標準絕不僅是個技術問題,更是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單純地從經濟技術層面分析標準寬嚴、評價達標成本高低是不全面的。
吳曉青說,在制定排放標準工作中,要防止和克服兩種極端傾向性意見的影響,一個是主張放寬標準;另一個是不顧經濟技術條件和達標成本,主張不惜代價地制定嚴格的標準,甚至主張直接依據健康基準制定排放標準,或要求“零排放”。
“這兩種主張都不現實。”他表示,目前我國制定環境排放標準要充分考慮國家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制定標準應張弛有度。
今天發布的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大幅收緊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煙塵的排放限值,環保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表示,新標準的實施將提高火電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新標準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煙塵的排放限值接近或達到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要求。
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