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南昌9月22日消息(記者蔡福津 通訊員陽麗) 江西省財政日前下撥資金1.352億元,用于全省“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各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獎勵。
此次獎勵對象為江西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五大河流“五河”和東江源頭保護區內的崇義縣、大余縣、瑞金縣、石城縣等13個縣;獎勵金額的確定標準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根據源頭各保護區面積確定,占獎勵總金額的30%;第二部分根據各保護區出水水質確定,占獎勵總金額的70%。
據介紹,獎勵資金作為財力性轉移支付,由當地縣財政統籌安排,合理使用,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有關的支出,不得違規購買、更新小汽車,不得新建辦公樓、培訓中心,不得搞勞民傷財、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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