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盧漫 實習生張蓋倫)近日,昆明環保科普協會(簡稱綠色昆明)在官方網站發出建議書,稱北京一家綠色旅游飯店燕山大酒店出售魚翅類菜肴,并表示根據評定標準,綠色旅游飯店不加工和出售以野生保護動物為原料的食品,建議飯店停止售賣。燕山大酒店中餐廳經理表示其出售的均為散翅,不屬于野生保護動物。
北京旅游局行政許可與標準化處表示,將會盡快核實飯店出售的,是否為野生保護動物為原料制成的食品。
綠色旅游飯店售賣魚翅
綠色旅游飯店,是指堅持清潔生產、倡導綠色消費、保護生態環境和合理使用資源的飯店。由各省市旅游星級飯店評定機構,依據國家旅游局發布的《綠色旅游飯店》標準評定。
近日,綠色昆明在官網發出建議書稱,綠色昆明工作人員入住燕山大酒店期間,發現餐廳燕云軒大廳陳列柜里擺放著魚翅,菜單中也列有魚翅這道菜,根據《綠色旅游飯店》標準,飯店不加工和出售以野生保護動物為原料的食品,“建議立即停止出售以魚翅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為原料加工的食品。”
飯店解釋魚翅來源
昨日,燕山大酒店大廳內懸掛“綠色旅游飯店”標志,其展示柜陳列有半米高魚翅,而其菜單中有六種魚翅,價格在200元至400元之間。中餐廳經理魯先生表示,出售的魚翅均為從正規市場購得的散翅,“陳列柜里的、菜單上的都不屬于野生保護動物,野生保護那種是天價,我這不可能有。”
北京市旅游局行政許可與標準化處工作人員稱,還沒聽說燕山大酒店的事。該人員稱,會盡快和飯店核實,如原料屬野生保護動物,將撤銷其綠色旅游飯店頭銜。
■ 專家說法
我國保護鯊魚法律尚處起步
山東大學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介紹,鯊魚確實不在我國野生水生動物保護名錄中。但我國是許多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鯊魚中的鯨鯊、姥鯊在我國視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不允許作為食材出售。“散翅”通常指中小型鯊魚的魚翅,允許在市場上流通。
王亞民反對吃魚翅的行為,他說,全球并沒有專門針對鯊魚物種的統計數據。但國際主流觀點認為,應將鯊魚當做一種漁業資源養育和適度利用,應統計鯊魚資源現狀,確定該如何利用,利用多少。我國在法律方面對鯊魚的保護,還處在起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