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擬免搖號不限行
四部委聯合下發(fā)推廣通知 要求京滬穗等25個試點城市出臺扶持政策
新能源汽車擬免搖號不限行
四部委聯合下發(fā)推廣通知 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 25個試點城市包括京滬穗】
11日,南昌舉行的第二屆世界低碳與生態(tài)經濟大會暨技術博覽會展廳,一款新型電動汽車吸引了不少觀眾。新華社 圖
早報訊 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改委聯合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城市在落實好中央試點政策的同時,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鼓勵政策,落實免除車牌拍賣、搖號、限行等限制措施。
充電樁配比不低于1:1
到年底,國家電網將在27個省市建75座充電站和6000多個充電樁。
據悉,目前我國有25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大連、廣州等。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出臺停車費、電價、道路通行費等扶持政策,調動政府、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guī)劃,為個人新能源汽車用戶在其住宅小區(qū)停車位,或工作場所停車位配套建設充電樁,該類充電樁與新能源車輛配比不得低于1:1。
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用戶提供充電設施建設的服務;在政府機關和商場、醫(yī)院等公共設施及社會公共停車場,適當設置專用停車位并配套充電樁;同時,城市要調配資源建設少而精且覆蓋示范運行區(qū)域的快速充電網絡。
到今年年底,國家電網將在27個省市建75座充電站和6000多個充電樁;到2016年,將建立400座電動汽車充電站;2016年至2020年,將建立1萬座電動汽車充電站。
年底前廢止歧視政策
年度末,將對各試點城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年度考評總結,未通過考評的試點城市將取消試點資格。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公開發(fā)布示范運行產品需求信息,采用招標方式,促進生產企業(yè)發(fā)揮技術、質量、價格、服務優(yōu)勢,有序參與市場競爭。要支持建立行業(yè)協會、各類企事業(yè)和社會中介服務等多方面力量組成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聯盟開展工作。各試點城市要及時對車輛生產企業(yè)或用戶兌付補助資金,不得延誤。
2011年底前,各試點城市要主動清理已有的相關地方性政策法規(guī),涉及外地產品在招投標、享受地方優(yōu)惠政策等環(huán)節(jié)的歧視性政策要予以廢止。
《通知》稱,年度末,對各試點城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年度考評總結。對未能通過年終考評的試點城市,或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試點城市資格。
錄入編輯:陳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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