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8日電 (記者 顧瑞珍)環保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近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從“十二五”開始,將城市大氣細顆粒物(PM2.5)防治工作逐步提到議事日程。
中國政府網去年12月20日發布《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環保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質大幅提高;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顯;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扭轉;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環境監管體系得到健全。
這位負責人說,《規劃》首次提出“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的戰略任務和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戰略任務。把進一步深化總量減排,作為撬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著力點。
該負責人表示,《規劃》下大力氣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把改善環境質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規劃》大幅度減少地表水劣V類水質的水體,提高七大水系好于Ⅲ類水質水體和好于二級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比例。同時,從“十二五”開始,將城市大氣細顆粒物(PM2.5)防治工作逐步提到議事日程。
《規劃》根據目標、任務,綜合考慮經濟技術可行性、指標穩定性等因素,按照可監測、可統計、可分解、可評估、可考核的原則,確定了7項主要指標,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2項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1項大氣環境質量指標。
該負責人說,與“十一五”相比,規劃指標增多了,壓力加大了,潛力小了,要求提高了。約束性指標由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增加到四項,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其中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10%,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8%。減排領域也從工業和生活兩個領域擴展為工業、生活、交通、農村四個領域。機動車氮氧化物、農業源水污染物首次被納入總量控制范圍。
同時,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加大了。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延續使用“十一五”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比例和七大水系國控斷面好于Ⅲ類的比例指標,目標值確定為小于15%和大于60%。但監測點位由759個增加到970個,評價因子由9項增加到21項。
該負責人表示,《規劃》統籌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減排、改善民生環境保障、農村環保惠民、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核與輻射安全保障、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環境監管能力基礎保障及人才隊伍建設等8項重大工程。據測算,“十二五”期間,全社會環保污染治理投資需求約為3.4萬億元(均按當年價累計,不含運行費),約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4%。優先實施的八項重點工程投資需求約1.5萬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