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欒曉娜 通訊員 吳潤元
一輛長途客車違規在站外拉客,被查到后司機爭辯說“這樣做是方便乘客,節省能源”,交通執法人員現場說理,于理于法,無懈可擊,最后,當事人只得簽字認罰。
2月21日,一輛從上海開往安徽潁上的皖K5945安徽籍大客車在途經G2京滬高速安亭道口時,交通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車上16人無票,且超載7人。司機唐某承認無票乘客16人是沿途上來的,但同時唐某又大聲辯解“自己停車上客,方便了大家,又提高了運輸效率”,而車上乘客忍不住揭發司機:從車站出車后,一直在路邊、小區附近繞圈拉客,足足耽誤車上乘客一小時。大家怨聲載道,卻又無可奈何。
在現場執法的交通執法第十支隊長顧汝天和隊員小江當即與司機說理:“拉客上車看起來是方便了這些乘客,但這是以犧牲車上正常購票上車乘客的安全和時間為代價的。而中途上車的乘客,因為沒票,沒有人身保障,你對他們負責嗎?”“提高實載率要以安全為前提,盲目拉客,未經安檢,超載營運,教訓還少嗎?長途客運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提不高,最終損害的是你們客運經營者自己的根本利益。”
最后,執法人員告知司機,可向管理部門申請在本市已設置的公路沿途配載站上客,來提高客車上座率,司機無言以對,只得在道路運輸違章筆錄上簽字。整個過程耗時10余分鐘。
據了解,市交通執法總隊今年對規范執法提出了“法理并重、罰教結合”的要求。交通執法人員在執法實踐中要“說清事理、說透法理、說通情理”,增強執法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