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4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立法院”今天開議,“行政院長”陳沖昨天在國民黨一項會議中表示,在“立法院”新會期將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與“能源稅法”,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為減緩地球暖化貢獻心力。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被“行政院”列為新會期53個優先“法案”之一。陳沖表示,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造成人類生命財產嚴重損失,全世界已改變竭澤而漁的發展模式,當局將采節能減碳、推動土地保育、強化災害防救等具體措施,同時將推動“節能減碳總計劃”,逐步降低臺灣能源密集度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行政院”報告指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規劃今年2月報“立法院”,內容主要是針對當局分工、盤查、查證、登錄、減量、抵換、交易、氣候變遷調適、教育宣導等機制,規劃階段性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而臺灣雖無能源稅之名,但早有能源稅之實,例如汽燃費隨車征收,未來朝隨油征收改進,還有石油基金、水污費、空污費等,這些跟能源相關的稅費每年有1700億到1800億元(新臺幣,下同)。
“財長”劉憶如昨晚說,她還不知能源稅一事,“無法回應”。官員解釋,開征能源稅是馬英九競選第一任時的政見,雖多次討論,但還未充分達成共識;馬競選連任時,“黃金十年”政綱仍列入“建立能源稅制”。
官員指出,根據“財部”方案,第一階段開征能源稅,擬先整并現有貨物稅,再加上碳稅,但不整并石油基金、土污及空污費等專款專用稅目;課稅標的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燃料油、煤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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