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金濤 通訊員王勇 鄢祖海)昨日,市環保局透露,全市全面啟動涉湖違法排污嚴查嚴管專項行動,通過一年的努力,實現主要湖泊水質穩定,違法排污行為停止,建立嚴管長效機制。
專項行動將嚴防涉湖無序開發,對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建設;對未按要求同步建設環保設施的項目,一律不批準投入生產(使用)。同時,正在起草《武漢市建設項目環評限批規定》,對湖泊周邊市政污水收集系統不完善、湖泊水質不能滿足水環境功能區類別要求、環境違法問題突出、不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
建立嚴管涉湖排污機制。實施排污企事業單位直接入湖排污口管理,對未批先建、“三同時”未落實擅自投產或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水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于5個工作日內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凡未批先建或未達到“三同時”要求擅自投產或投入使用的涉湖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產、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并公布違法單位名單與處理結果。
市區環保部門加強現場檢查和“飛行監測”,要求各排污口樹立標牌。
“12369”環保投訴熱線接到相關投訴后,12小時內組織調查處理,做到有訴即查,有訴必查。同時加強湖泊水質監測,每單月監測、雙月通報全市70個主要湖泊水質信息,建立水質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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