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 江濱
長期以來,我國環保工作“重工業、輕農業”、“重城市、輕農村”,導致農村環保和生態建設歷史欠賬太多。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呼吁,中央應在明年出臺一個加快農村環保的“一號文件”,全面推進農村環境整治。潘碧靈表示,“如果繼續欠賬不還,那么就可能影響到2020年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近日,中國環境報記者在北京專訪了潘碧靈。
希望明年中央一號文件鎖定農村環保
記者:您今年的提案是呼吁中央一號文件加強農村環保問題。連續9年來,每年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關于當前農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把農村的環保問題當作一號文件提出來,您是否認為農村環保問題已經成了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重中之重的問題了?
潘碧靈:我之所以希望明年中央一號文件鎖定農村環保,從農村環保重要性角度來講,有3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農村環境污染形勢十分嚴峻。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顯示,農業源主要污染物如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分別占到全國總排放量的43.7%、57.2%、67.3%,基本上占全國的半壁江山。所以說,光抓工業和城市,是不能完全改善環境質量的。中國廣大農村的環境污染問題有一個形象的說法叫“污水靠蒸發,垃圾靠風刮,室內現代化,室外臟亂差”。如果不重視農村環境問題,我國整體環境質量很難得到根本改善。
減排作為推動環保工作、改善環境質量的一個手段,是一個近期目標,而根本性目標是改善環境質量。農村環保要跟工業減排、城市的環保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從環保工作本身來講,農村環保是薄弱環節,因此,應按溫家寶總理要求的那樣,把農村環保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須注意到生態文明建設在城鄉之間嚴重失衡的問題。
其次,就是第七次環保大會上李克強副總理明確提出來,基本的環境質量、不損害群眾健康的環境質量是一種公共產品,是一條底線,是政府應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政府要確保這種公共服務,就應該堅持公共服務的有效性、公平性。
所謂有效性,就是要盡力提供;而公平性,就是要平等提供。僅抓工業和城市的環保,就不是公平的環境公共服務,是不均衡的,就等于侵害了農民的環境權益。所以,我認為抓農村環保實際上關系到維護農民環境權益以及構建和諧社會。
最后,我們國家提出來到2020年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從2008年開始,國務院召開專門會議,部署加快農村環保工作步伐,這幾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央財政這幾年投資了80億元,用于農村重點問題村整治和連片整治示范。今年又要投入55個億,加起來這幾年就是130多億元了。
記者:您指的就是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以獎促治”政策吧?
潘碧靈:是的。按照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到“十二五”末,共治理全國6萬個行政村。全國有60多萬個行政村,就是說到“十二五”末,治理面只能覆蓋全國的10%。如果按照這種速度,甚至還加快一點速度,到“十三五”也只能治理50%。如果按照這個數字,那么我認為小康社會是不全面的。
所以說,李克強副總理在2008年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農村環保第一次電視電話會議上就講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在環境。因此,農村環境整治不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緊迫,必須把農村環境整治真正放在環保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實加大工作力度,才能適應形勢發展。
記者:除了從農村環保重要性角度來看,您覺得還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讓您希望明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鎖定農村環保?
潘碧靈:我提出明年中央一號文件鎖定農村環保的第二大原因,是因為中央一號文件連續9年來都是關注“三農”工作。“三農”工作的一些主要領域,中央都已經涉及到了,對農業生產、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水利建設、農村社會事業、農業科技都做了全面部署。也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比如說糧食直補、農機補貼等。農村基礎設施這一塊基本全覆蓋,前幾年搞了農網改造,解決了用電的問題,后來搞了通鄉通村改造工作,解決了路的問題。前年開始的水利建設,又將解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問題,今年中央財政投入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達1654億元,這塊的關鍵問題也基本上會得到解決。
農村社會事業,包括九年義務教育、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大病統籌都已經部署了,面上全覆蓋了,以后是提高標準的問題。但惟有農村環保,“十二五”末才能覆蓋10%。
“三農”工作最薄弱的環節就是農村環保。所以,我建議明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應該鎖定農村環保。而且現在農民感受最深切和最期盼的就是農村環保。前一段時間進行的農村環境整治,我們去檢查和驗收時,看到老百姓歡欣鼓舞,有的地方還放起了鞭炮。他們說,改革開放以來,政府做得最好的兩件事情:一個是修路,再一個就是整治農村環境。農民是這樣來高度評價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的。
在農村,基本的溫飽問題解決了,農業生產、基礎設施、社會事業已經安排部署并且有了政策。農村環保還在試點,所以一定要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記者:那么,您覺得農村環保問題能否得到徹底解決呢?
潘碧靈:這就是我想說的希望明年中央一號文件鎖定農村環保的第三大方面原因,即解決農村環保問題有沒有可能的問題。是不是政府沒有錢,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我覺得不是,關鍵是認識和力度問題。我算了一筆賬,全國60萬個行政村按照我們現在的基本整治程度,主要是針對污水、垃圾、畜禽養殖、飲用水安全基本治理,大概一個村投入不少于200萬元。60萬個行政村就是1.2萬億元。如果“十二五”的后3年,中央財政每年按500億元投入,“十三五”按照1000億元投入,加起來8年是6500億元。如果地方平均按照1:1配套,一共是13000億元。這樣就能夠在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時候,使農村環境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500億元、1000億元能不能做到呢?我覺得完全能夠做到。現在全國財政收入超過10萬億元,中央財政一年超過5萬億元。500億在5萬億元中占才1%。再舉個例子,原來水利建設也是大家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中央下定決心,這兩年就投入了3000億,環保才幾十億的投入,重視環保要落實在行動中。
農村環境治理適宜區域整體推進
記者:您原來在國土資源系統工作,到環保廳后也一直分管自然生態和農村環保,對農村工作非常熟悉。您覺得除了資金,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有一些什么樣的困難會妨礙農村環境治理?
潘碧靈:農村的環境治理,從技術上看還是比較成熟的。關鍵問題是,在推進過程中怎么樣能夠落到實處?所以,我建議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要變成整體推進。湖南已經在做這個工作。今年在全國率先進行整縣推進的試點,我們選取了3個縣,即長沙縣、長沙大河西先導區、張家界武陵源區。
比如說垃圾處理體系,不可能圍繞十幾個村做一個垃圾清運體系。一個行政區域,比如一個縣,才能夠形成一個整體。湖南今年是搞3個縣,未來3年準備在長株潭3個地級市全面鋪開。一是便于項目實施,規模大,更好組織;二是環境質量有整體效果;三是公平性的問題。試點區域搞了,別的區域老百姓會覺得不公平。
關于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我建議:第一,要區域整體推進。第二,把治理細化到項目,分項目制定獎勵配套標準,更便于操作。比如說,一個農戶搞一個污水處理池,國家補貼多少、地方配套多少、農戶出多少錢。建一個垃圾轉運站補多少錢,買一臺垃圾清運車補多少錢,買一個垃圾桶補多少錢,細化到具體的項目,制定一個標準,在面上推進的時候,便于操作,就能夠真正把工作落到實處。
記者:按湖南整體推進的模式,農村環境整治可以操作到位嗎?潘碧靈:是的。我們這次提出來3年全覆蓋,包括了垃圾、鄉鎮和農戶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包括規模化養殖和散戶養殖、鄉鎮污水處理廠等領域。比起環境保護部連片整治的要求,增加了鄉鎮污水處理廠和畜禽的規模化養殖。
記者:鄉鎮污水處理廠和畜禽的規模化養殖,這都是污染減排的重要內容。您認為達到什么目標才算得到基本治理?
潘碧靈:應該講湖南的整縣推進,還是走在全國前面的。長株潭三市整市推進,也會是全國領先的。我們希望“十二五”末能覆蓋全省的50%,到2020年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時候,農村環境基本得到整治。我這個“基本”的概念是指,治理面不能少于80%。
為什么這么講?因為有一些城市的郊區可能過幾年變成城市了,可以不考慮納入農村連片整治。還有一些邊遠山區,農戶比較分散且稀疏,環境有一定自凈能力。所以,我的觀點是至少治理到80%,才能夠叫基本治理。
記者:按照您的觀點,現在農村環保的突破口,應該是國家更加重視,并且加大資金投入,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潘碧靈:對,我們地方已經在做,但是國家要更支持。最關鍵的,這個問題不是做不到,是重視程度要提高。整個環保工作現在說得多,投入得卻還不夠。
農村環保要解決3個問題:第一,是地位問題,要跟“三農”工作擺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擺在與工業、城市環保同等的地位。目前在“三農”工作和整個環保工作里面,農村環保都是薄弱環節,是短板。第二,就是資金投入問題。第三,是機構設置問題。縣以下要有人抓有人管,設立環保機構,或者縣一級有派駐機構。這3個問題解決了,農村環保技術都是很成熟的,只要方法等做一些調整,政策進行配套就可以了。
記者:你們在試點整縣推進的時候,農村環保這塊是怎么管的?
潘碧靈:我們現在是設機構,這次整縣推進試點縣的所有鄉鎮必須設立環保機構,叫環保所。環保所的工作經費、設施運行經費,必須要有保障。而且以后不僅僅是治理,還要建立起長效機制。
總體來講,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第一是圍繞四大領域進行治理;第二是整合農村方方面面的資源。水利、農林等各個部門的項目可以整合;第三要建立隊伍,解決有人抓有人管的問題。第四要建立長效機制,整個工作才既能見到成效,又能可持續。這是幾個關鍵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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