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新聞晨報》報道,同一片天,為何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空氣污染監測結論?在臨近上海正式啟動PM2.5污染數據公布時,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在其官網上公布了一個監測點測到的PM2.5污染指數,比環保部門的官方數據高出1-2倍。
記者14日從市環保局了解到,這種結論上的差別,其實是因為環保部門與美領館所采用的衡量標準不同,至于PM2.5的濃度,雙方的實際監測結果是一致的。
上海市環保局有關專家表示,兩種關于PM2.5的監測結論所體現的巨大差距,源于中美雙方所采用的空氣質量評價標準不同。“目前我國采用的是世界衛生組織第一階段的評價標準,而美國采用第三階段評價標準,相比之下后者更為嚴格,因此所評價出來的結果會有所不同。”
據了解,對于全球各國的PM2.5標準,世界衛生組織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情況,設置了三個階段的過渡期標準以及準則值,我國所采用的第一階段標準屬該組織設定的最寬標準。實踐中,為了能讓公眾更好地理解空氣污染程度,這種標準值對應著不同濃度的PM2.5顆粒物。“以標志著‘優質’的指數50為例,它在我國對應著‘PM2.5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而在美國采用的第三階段標準中,則對應著‘PM2.5濃度為15微克/立方米’。”專家表示,由于評價標準有高低,再加上由濃度轉換為指數的過程中,還需要使用科學計算公式,因此有時候對于同樣一片天,不同國家的監測結論會出現數量級的差異。
環保專家稱,此前環保部門曾與美國駐滬總領館進行過交流,結果顯示美領館的監測數據與上海市環保部門一致,而雙方使用的儀器雖然不同,但都符合標準。這些客觀因素都不存在問題,主要還在于彼此所采用的衡量標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