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強
近年來,中國在新能源問題上與美國、歐盟甚至印度等國家貿易摩擦不斷,頻頻遭遇“雙反”訴訟。作為應對,中國政府此前也采取了相應反制措施,雙方呈現“你來我往”的局面。但近日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中德通過協商解決光伏產業領域的貿易爭端,堪稱為世界新能源競爭起到示范作用。
貿易戰對全球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意味著什么?回答這一問題,需要對西方國家發展新能源的產業意圖有充分而清醒的認識。
如果不考慮國際貿易,各個國家關起門各自來發展清潔能源,在當前的技術水平下,意味著推高本國能源成本,可能會阻礙經濟發展。目前,美國和歐盟都將發展清潔能源作為今后經濟增長的引擎,奧巴馬政府甚至打算通過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讓美國在本世紀繼續領導全球經濟。為實現把清潔能源做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這一目標,發達國家往往追求在研發和管理上的優勢,并刻意將核心技術的研發留在本國境內。同時,發達國家還憑借技術、人才、資金以及公民環保意識等各方面的優勢,在氣候談判中施加碳減排壓力,同時逐步提高相關的碳標準,制造低碳壁壘,制定綠色標準,迫使發展中國家減排,借機向外輸出低碳技術和管理模式。
因此,可以對西方國家發展清潔能源的產業意圖有一個大體的判斷:新能源產業,從一開始就被發達國家賦予“外向型”使命,比如長期處于貿易逆差之中的美國,就是希望向其他國家推銷清潔能源技術,增加出口能力。在這種背景下,我國新能源產業的“外向”之路無疑將十分艱難,貿易摩擦不斷且烈度日益增強,是可以預見的,尤其是中國在清潔能源領域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沒有那么大。
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的成功例子告訴我們,減少貿易壁壘的全球化生產有利于降低成本,從而實現新能源產業的良性、可持續發展,實現產業鏈條上各個國家的共贏。但這一點在某些時候同一國的經濟增長與增加就業的目標并不一致,這時就需要智慧地將短期與長期利益進行權衡。不過,如果這種發達國家與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雙邊甚至多邊貿易摩擦成為常態、形成壁壘,將不利于全球的清潔能源產業分工,阻礙清潔能源成本的降低,無法進行與傳統化石能源的競爭。某種意義上說,減少貿易戰才能促進全球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實現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共贏。
同時,我國新能源產業當前“內外交困”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善,還需要我們重新審視中國的新能源產業發展政策。首先需要改變以往出口為主(如光伏產業)的模式,在政府的支持下努力發展國內市場,避免成為披著“低碳、高新技術”外衣的傳統出口制造業。這一戰略轉型的實現,既需要加強解決清潔能源發展瓶頸問題,也需要反思地方政府重設備制造的發展思維。
應對貿易壁壘風險,不僅需要外交上的斗爭和協調,我們還要進行新能源產業的調整。“中國需要發展一個怎么樣的新能源產業”是一項系統工程,應該企業與許多部門共同參與,僅僅通過對外談判和“反制”是遠遠不夠的。▲(作者是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