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9月18日訊 記者郄建榮 廣深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新建鐵路廣深港客運專線廣州至深圳段工程因違反試生產制度今日被環保部責任整改。按照環保部的要求,廣深港客運專線廣州至深圳段工程要在2013年3月1日前辦理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手續。
環保部稱,廣深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新建鐵路廣深港客運專線廣州至深圳段工程于2006年3月經環保部環評批復。環保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現場調查發現,該項目自2011年12月26日投入試運行至今,未向環保部門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環保部表示,廣深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20條的規定。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環保部決定責令廣深港客運專線廣州至深圳段工程于2013年3月1日前辦理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手續。
同時,環保部委托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對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實施行政執法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