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舉報違法排污的舉報人進行獎勵,這是昆明市環保局一項長效措施,然而針對媒體進行獎勵,這就是一項新的創舉了。昨日,記者從昆明市環保局了解到,昆明市打算對曝光違法排污問題的新聞媒體和記者給予獎勵,這是政府部門對新聞媒體和記者為保護環境做出努力的充分肯定,最高上限為8萬元,最低為100元。
昆明市環保局副局長郝玉昆說,今年6月《昆明 市舉報違法排污獎勵暫行辦法》實施后,盡管也有熟知內情的人士舉報,但相當一部分違法排污行為都由媒體記者以新聞的方式曝光,可以說新聞媒體對于昆明環境 保護所做的努力,為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排污的監管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為此,他們擬按照《昆明市舉報違法排污獎勵暫行辦法》,對曝光違法排污現象的媒體 給予獎勵,同時也對記者給予獎勵。
據介紹,行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電話少的原因, 有時是因為市民看到違法后想舉報,但又想不起電話,有的就直接向媒體舉報,而有的沒有舉報的想法。對此,他們將為市民提供醒目的舉報電話,讓違法者在第一 時間受到處罰,以短信等方式向市民告知舉報電話,擴大違法排污行為的社會知曉度和群眾參與度。昆明市舉報違法排污獎勵將根據舉報違法行為的大小決定獎勵數 額,最低100元,最高提到8萬元。今年到目前為止,已核實的舉報29件,對33個兌現了違法排污舉報獎勵,共兌現金額達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