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阜陽政府網報道, 根據《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阜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近日,阜陽市環保局、公安局聯合發出提高外地轉入車輛環保排放標準的通告。
通告指出自2012年12月1日起,外地轉入阜陽市的裝用點燃式發動機的機動車(汽油車)必須達到國家機動車第四階段(簡稱國Ⅳ)排放標準,自2013年7月1日起,外地轉入阜陽市的裝用壓燃式發動機的機動車(柴油車)必須達到國家機動車第四階段(簡稱國Ⅳ)排放標準。
新標準比起原標準2012年9月1日起轉入阜陽市的機動車需達到國III或國III以上,2013年7月1日起轉入阜陽市的機動車需達到國Ⅳ或國Ⅳ以上,轉入的汽油車輛提前7個月達到國Ⅳ排放標準,加速淘汰黃標車,減少機動車氮氧化物的排放,對改善城區大氣環境質量起到積極作用。(楊麗娜)
(原標題:阜陽提高外地轉入車輛環保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