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費品,有著龐大的市場和消費數量,而它的回收問題卻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日前,家住朝陽區的市民陶先生來信呼吁加強對廢棄電池的回收管理。
他在信中寫道,據有關專家研究,一節1號電池可以使一平方米的土地荒廢,失去它的寶貴價值。一個紐扣電池能污染60萬升水,相當于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在現階段,除了在電池生產上進行科技攻關,在廢電池回收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外,還應該使廣大群眾自覺做到不隨便丟棄廢電池,而進行專門回收。
市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將陶先生的來信轉到了市環保局。日前環保局就廢舊電池污染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答復。
市環保局解釋,電池污染主要是指因處置不當,不同類型廢舊電池中所含的汞、鎘等重金屬對環境造成的傷害。為有效防治電池污染,1997年有關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限制電池產品汞含量的規定》。目前正規電池企業生產的電池已經做到不需要添加鎘、鉛等有害物質,并基本實現無汞化,我市正規商場及超市中銷售的也全部是符合上述規定的無汞電池。
有關專家學者的風險評價研究結果顯示,廢舊電池被棄入環境后,其污染的范圍和程度是有限的,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污染風險處于可接受的程度。目前,國外絕大多數國家更注重限制電池中的汞含量,并不強制回收。如美國已將廢舊電池從列入危險品管理改為按普通固體垃圾處理,歐盟雖制訂了有關廢電池收集的指令,但收集率及完成期限也并非強制性指標。
因此,在借鑒國外做法并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決定:廣大市民可以將廢舊電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與生活垃圾一起進入我市的正規生活垃圾填埋場,不會造成環境污染。
為進一步降低廢舊電池對環境的影響,市環保局將積極配合工商、質監等部門,加強生產和流通環節的抽查抽測,嚴厲查處制售汞含量超標電池的違法行為。同時,結合當前開展的生活垃圾分類等宣傳工作,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廢舊電池污染危害的正確認識,有效引導單位及個人規范廢舊電池的處置行為。張小希
(原標題:廢舊電池亂扔污染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