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烏魯木齊11月27日電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王濤 今天上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今年以來發現的4起涉嫌偽造自治區環保廳環評審批文件案件,這些案件將正式移交公安部門立案嚴肅查處。
新疆自治區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聯社說,這4起案件中兩起發生在博州阿拉山口地區,另兩起發生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涉及4家企業。
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在其申報的“新疆2013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材料中,附有《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評價函字〔2012〕293號)和《關于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尾礦綜合利用提取合質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評價函字〔2011〕225號)兩份環評審批文件。經新疆自治區環保廳調查核實,上述兩份環評審批文件均系偽造的公文。
2012年7月8日,新疆環保廳工作人員在對位于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的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原工作場所(米泉市青年路2號)取得的輻射許可證(正、副本)異常,編號為新環輻證〔00123〕號正副本竟用普通A4紙打印,蓋有原自治區環保局公章。經調查核實,發現該許可證號與昌吉市江北再生紙業有限公司許可證號重復,且頒發日期不符。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輻射安全許可證系偽造的證件。
位于烏魯木齊米東新區化工工業園區的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是利用其他企業的高沸物為原料提取二氯乙烷,自治區環保廳批復其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最后期限為2012年6月6日,文件號為:新環評價函〔2011〕1177號。經調查核實,該公司涉嫌偽造環保廳《關于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延期的復函》(新環評價函〔2012〕1278號)文件1份,涉嫌變造《關于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延期的復函》(新環評價函〔2011〕1177號)、《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的批復》(新環評價函〔2011〕827號)文件2份。
王聯社說,這是新疆環保部門首次發現偽造公文證件涉嫌環境犯罪案件。4家企業涉嫌偽造、變造環保廳公文、證件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第280條第一款,符合移送公安機關條件。新疆自治區環保廳已于今年9月將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兩家企業涉嫌偽造公文案件向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公安局移送并報案,該案件現已轉交博州阿拉山口公安局立案查處。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已于今年9月將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偽造輻射安全許可證案件向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米東區分局移送。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變造試生產批復文件案件移送材料則已收集完畢,新疆自治區環保廳即日將正式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王聯社說,新疆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主席努爾?白克力得知此事后批示“要嚴查此事”。新疆自治區環保廳已經下令這些企業停產進行整改,同時,對上述4家企業在今后新建、改建、擴建時進行環評限批,并視公安部門對其立案后的查處結論,依法對相關企業進行相應的環境行政處罰。對這些案件,新疆環保廳將與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督查此案,查處的結果將及時向媒體通報,以對環境違法案件形成高壓態勢,確保建設美好新疆過程當中不再出現類似事件,為新疆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原標題:新疆環保部門首次發現偽造公文證件涉嫌環境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