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環保部近日通報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對存在問題的88家環評機構和49名從業人員分別提出處理意見,其中不乏吊銷環評資質的重罰。
記者調查發現,此次檢查反映出來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如今有資質的環評機構上千家,可謂魚龍混雜,因為缺乏保障和制約,環評機構在工程方面前話語權不足、在社會監督面前又總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有的環評報告甚至半天就能炮制出來。
在環保部通報的違規情況中,最嚴重的處罰是取消了泉州、重慶兩家環評機構的建設項目環評資質,原因是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作為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的重要一環,虛假的環評報告讓環評機構的公信力無處安放。在很多環評從業人員看來,這樣的懲罰勢在必行,但在懲罰背后,是整個行業魚龍混雜的現狀。上海某大型環評機構工作人員說,在很多工程項目上,環評報告只是一個必須要走的流程而已,報價更低的機構往往更受青睞。
工作人員:不知道是不是資質發得太多,出現了惡性競爭。如果環評人員認真負責,就要去看現場、用模型估算、然后提出措施,但是一些小單位這是依葫蘆畫瓢,在電腦上復制粘貼,有的單位環境報告表可能半天就寫出來了,而對于業主也只是拿到批文就行了,不會管報告是用幾天做出來的。
更重要的是,在一些小項目的上馬過程中,環評報告的話語權往往遭到工程方和地方政府的雙重擠壓,很多建議流于一紙空文。上述工作人員說,在這種沒有話語權、又充滿惡性競爭的情況下,環評機構自然很難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做出公正的評價。
工作人員:我們和業主是統一戰線的,如果太多項目評價通不過,以后機會就會越來越少。也許有的報告的確是為環境好,上了很多措施,但是業主會覺得這么多措施是非常不經濟的,他就會覺得可以找一些上措施少的單位做這些項目。
對此,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僅靠環保部自上而下的監管是不夠的。環評機構若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需更加公開,引入社會的監督。
馬軍:環評制度是從美國引進的,環評機構也會受到壓力、誘惑,但是它們的環評報告是需要完全公開的,也有特別充分的公眾參與過程、包括同行的評議,某個機構要是在這中間被發現質量低劣、甚至造假,它的公信力很快就會喪失。但是在我國,環評是封閉的過程,只有報告的簡本是公開的,而且公開的時間只有十天。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全面公開,抄襲的現象也許會更加嚴重,所以報告應當如何公開需要細化規定。其實我國現行的制度并非沒有對此做出努力,但到了執行階段,這種努力卻總是因為利益的博弈被有意識地規避了。馬軍建議,相關制度必須進一步上升到立法層面。
馬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制定已經過去十年了,不能適應新的局面,需要加以調整。需要把公眾參與的原則性的規定細化,并且要大大加強,僅靠環保部還是難以做到大的調整。
(原標題:環保部處罰88家環評機構 環評制度亟待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