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爆竹聲聲辭舊歲”。每逢新春佳節,絢麗煙花、聲聲爆竹的確給節日平添了許多喜慶色彩。然而,您可曾想過,燃放煙花爆竹這一延續千年的傳統習俗,在給我們增添節日氣氛的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春節期間大量、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會使空氣質量急劇惡化,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也會給市民的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危害,因制造、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觸目驚心。理性分析,不加節制地燃放煙花爆竹,與廣大市民呼吸上新鮮空氣的熱切期盼,與我們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艱苦努力,與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社會風尚,都是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馳的。特別是近期霧霾天氣多發,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已成為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日前,市委、市政府已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全市黨政機關帶頭禁放煙花爆竹。為了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為了淄博擁有更多的“藍天白云”、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千萬個家庭以及全社會的文明和諧與安寧,我們特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在春節、元宵節期間,不燃放或盡量減少燃放煙花爆竹,以減輕大氣污染,降低市民尤其是老人、兒童等敏感人群發生呼吸系統疾病的風險,過一個文明、健康、環保的節日。
二、更多地選擇環保、新穎、安全的方式表達和享受節日的喜慶氣氛,如需燃放煙花爆竹,應盡量選擇安全系數高、污染輕、噪聲小的環保產品,提倡使用電子鞭炮。
三、嚴格遵守各級政府關于燃放煙花爆竹的各項規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護單位和公共場所燃放煙花爆竹,不在深夜及凌晨燃放煙花爆竹,消除安全隱患,維護公眾權益。同時,應注意不在建筑物內、樓房陽臺以及草坪內燃放煙花爆竹,有效避免引發安全事故,并方便清掃保潔。
四、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率先垂范,帶頭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節后上班第一天燃放“開門炮”,影響和帶動全社會形成科學、文明的節日喜慶新習俗。
廣大市民朋友,建設生態淄博、美麗淄博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起,遵守社會公德,弘揚社會美德,共同建設好、保護好我們的美好家園。
淄博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
淄博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淄博市氣象學會
2013年2月5日
(編輯 王雪)
(原標題:關于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文明健康環保過節的倡議書)